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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用”的四种解决方案,看看哪款适合你?
什么是“私车公用”?简单来说,“私车公用”是指公司股东或员工个人将自有的车辆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公司给予报销租赁费、汽油费、路桥费、汽车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或者发放补贴的一种经济行为。
公司给车主报销的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车主取得报销的费用是否需要缴纳个税?公司租赁车主的车辆有哪些涉税问题?公司是否可以直接给车主发放补贴?实务中采用哪种方式更省税?我们来看看下面几种“私车公用”的处理模式。
模式一:实报实销
1、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私车公用,由于没有任何合同或协议证明其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可能被认定为“与取得收入无关支出”,不得进行税前扣除。
2、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第一条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模式二:定额补贴
1、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一条: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2、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3、社保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模式三:租赁
1、企业所得税
承租方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支付合理的租赁费,可凭增值税发票税前扣除,租赁合同约定的在租赁期间发生的,由承租方负担且与承租方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费用,包括加油费、修理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凭合法有效凭据税前扣除;但与车辆所有权有关的固定费用包括折旧费、车船税、年检费、保险费等,不论是否由承租方负担均不予税前扣除。
2、个人所得税
车主取得的租赁收入,需要按照“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税率为20%。
3、印花税
企业和车主签订的车辆租赁协议,属于印花税规定的应税凭证,要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4、发票
车主收到租赁费用,应到税务机关就租赁行为代开增值税发票,按照“有形动产租赁”税目缴纳增值税,征收率为3%。
模式四:过户
1、 增值税
车主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2、 个人所得税
转让方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税率为20%。
3、 印花税
二手车交易还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书据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
4、 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93号)规定,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包括二手车经纪机构和消费者个人之间二手车交易需要开具发票的,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第三条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价合计”栏次仅注明车辆价款。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与现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票样保持一致。
5、企业所得税
车辆发生的折旧费可以税前扣除,发生的保险费与加油费、修理费等其他开支,取得合法扣除凭证可以税前扣除。